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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波士曼足球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组织正式名称为“沈阳机床波士曼足球俱乐部”。英文名称为:SMTCL Bossmen Football Club
  
  第二条 成立时间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第三条 地址
  
  俱乐部日常办事机构设于沈阳机床集团本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网址:http://www.smtcl.com/bossmen

第二章 宗旨

  第四条
  
  建设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形象,提升经理人素质。
  强身健体,促进足球运动的发展。
  增加与扩大信息交流,增进友谊。
  培养团队精神、树立大局意识。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会员资格与条件
  
  一、沈阳机床集团副本部长以上领导及下属企业经理层人员。(含董事会特聘人员)
  二、遵守俱乐部章程及有关足球运动的章程与规定,热爱足球运动。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参加俱乐部组织活动的权利。
  2.对俱乐部运行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3.推荐非会员加入俱乐部的仅利。
  4.有申请退出的权利。
  二、义务
  1.遵章守纪,服从指挥。
  2.维护俱乐部整体利益,扩大俱乐部声誉和形象。
  3.按时交纳会费。
  
  第七条 加人与退出俱乐部程序
  
  个人申请或会员推荐,执行小组审查,董事会批准。
  拒不交纳会费、累计被扣分达到规定分数或自行退出者,经执行小组确认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组织

  第八条 董事会
  
  董事会是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为:
  一、审议、批准章程
  二、任命与考核执行小组
  三、批准会员入会或退出
  四、审议执行小组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
  五、决定俱乐部终止事宜及其它不可预见事宜。
  
  第九条 执行小组
  
  执行小组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俱乐部日常事务,主要职责为:
  一、训练管理
  二、经费管理
  三、会员管理
  四、公共关系
  董事会与执行小组二年换届一次。

第五章 经费

  第十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1000元/人、年
  二、单位赞助
  三、罚款所得:
  每名会员在交年会费同时需交1000元违纪抵押金。违反有关俱乐部规定将被处罚。
  
  第十一条 经费使用与管理
  
  一、经费用于训练、比赛、服装及奖励等。
  二、经费使用:由执行小组管理,秘书长批准。

第六章 训练制度

  第十二条 训练形式
  
  1.分队对抗
  2.比赛
  3.技战术培训
  4.其它形式的活动
  
  第十三条 教练员
  
  聘用教练员,条件为大、专院校足球教师,具备相关职称、阅历;执行小组审核,每年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时间与场地
  
  每周一次训练,场地暂定为和平人民体育场。
  
  第十五条 定员与分队
  
  俱乐部定制为40名会员(队员),分成红、黄两队,设队长各1名。
  队长职责:召集、组织、考核出勤、确定比赛阵容、传递信息。
  
  第十六条 分队对抗采取奖胜罚败的方法
  
  1.胜一场积3分;负一场积0分;平一场积1分。
  2.累积分数满7分的队为胜队。
  3.败队每人交100元罚金,用于事先约定的活动支出。

第七章 纪律与处罚

  第十七条
  
  1.着装整齐、统一。
  2.遵守训练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分;请假一次扣罚2分;无故不参加训练扣罚3分。年度累积扣罚达20分时,取消当年会员资格。(会员中营销人员与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因外出公差时间较多,取消会员资格可放宽至40分,当抵押金余额不足时,应及时上缴)
  3.每扣罚1分,罚款金额50元。
  4.服从统一安排,服从教练、裁判。
  5.严格执行比赛规则,严禁在训练比赛中途自行下场。
  6.因事不能出勤者,必须事先向本队队长请假。
  7.处罚分为:罚款、警告、除名三种形式。
  
  第十八条 章程的实行与终止
  
  一、本章程自二○○三年九月一日起实行。
  二、本章程随俱乐部终止而终止。
  三、本章程的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属执行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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